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13699号
潘志伟
住宅
441882006011GB10025F00030031
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6号南阳星河湾第1幢A座301室
登记机构: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9月5日